小心萝卜章
在找钱的路上,地方政府挖了各种各样的陷阱。
与地方政府斗智斗勇,于是成为金融机构们最近的主要工作。
最让机构提心吊胆的是地方政府使出的瞒天过海大法,这也使得地方债的未来偿债能力充满了不确定性。
2012年末,四部委联合出台《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463号文)。这份文件规定,地方政府将土地注入融资平台公司必须经过法定的出让或划拨程序。以出让方式注入土地的,融资平台公司必须及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收入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
不过,地方政府挖了各种各样的陷阱。在郭松参加的风控培训中,让他印象最深的是针对地方政府的违规担保的提醒,特别是对政府文件的法律适用专门做出说明。
“地方政府出了兜底函或者差额补足协议,有的还有人大文(所谓的人大文是指由人大常委会出具的项目融资的认可),但是大家千万不要将此作为尚方宝剑。”
他提醒,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政府机关以及事业单位不能进行担保。因此,资金偿还无论是有“人大文”还是“财政函”,在法律上都站不住脚。即便偿还的来源列入财政预算,也要看是否纳入本年度预算,因为每年的预决算都需要人大审议,而信托项目的存续期基本上在一年以上。
担保函、承诺函、安慰函等直接或变相担保协议,自此变成了台面之下的“抽屉协议”(地方政府承诺到期回购)。“大家对此不能有依赖,依靠这些萝卜图章风险很大。”
一位券商人士考察山东项目的时候就发现,地方政府把林权注入地方融资平台,但实际上山坡上只种了几棵树,明显注水。
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做大地方融资平台的资产规模,会将国有企业变为融资平台的子公司。但真到了无法偿债的一天,平台和国企是同级单位,想要处置国企的资产变得非常困难。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公司的评级人员就曾发现,被合并的国企根本不知道上级变成了融资平台,工商登记是伪造的,也没有去国资委办过手续。
毛振华说:“民营企业可以用诈骗罪追究责任,地方融资平台用公家的名义借钱,敢于违法,却不受追究。”
即使是看起来最为稳妥的一类——有土地抵押的,风险也无处不在。上述承销城投债的券商人士向南方周末记者表示:“虽然有土地抵押,但是什么土地,就不敢深究了。”
例如,注入的土地很多没有经过招拍挂,即所谓的“一块钱土地证”,手法通常是地方上下串通,弄一套假的土地出让合同以及收付凭证。或是没缴纳或不足值缴纳土地出让金以及相关税费,需要在拍卖过户的时候补交。
在地方政府的地盘上,一旦遇到兑付风险,便会更加麻烦,想要通过司法途径拍卖土地,往往是下下之策。
“跟地方政府打官司,会被拖死。即使打赢了官司,过户办手续还是要地方政府批,得罪了地方政府,土地挂出去,也没人敢接。老虎屁股摸不得。”这位人士说。
不过,南方周末记者采访的多位资本市场人士都对地方债问题并不担心。
“已经发生过几次风险事件,最后都由地方政府兜底。神话没有破,大家的胆子就更大了。”一位保险公司债券交易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