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国资委日前发布《关于做好2013年国资委系统监管企业职工薪酬调查工作的通知》,首次将央企职工“工资外收入情况”,纳入调查范围。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竞争力部部长许保利表示:“工资外收入情况”包括职工福利性收入、补充养老保险费(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各类商业保险及其他方面等内容。而这些内容此前并未纳入国资委对国企工资总额统计及规范管理之列。
许保利:“这部分收入没有进入到你的工资里面,但是已经形成了你的收入,而从国资委角度来说,都是你从表上看到的,但是其他肯定都是不知道,情况摸清楚了就有个判断,哪些是合理的,哪些是不合理的,下一步能做个规范,或者是改革,或者是调整。”
自2007年,国资委基本保持每年一次调查国有企业薪酬情况,但以往多次调查结果并没有对外公布。对此,中国企业研究院院长李锦认为,公开透明央企的薪酬分配情况是央企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李锦:“这次公布这个消息引起的反响很大,中央强调要”阳光监督“,”阳光监督“不妨从央企的阳光化薪酬开始,首先是阳光化公开,其次是再考虑公平,形成一个制度化,公开是当前改革的关键。”
国务院提出建设“阳光央企”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出台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措施,再取消一批评比达标表彰评估项目,听取对中央企业监督检查情况的汇报。
会议指出,新一届政府以转变职能、简政放权为突破口,取消和下放了一大批行政审批事项。要坚持依法设定行政许可,做到“三个严格”:一要严格设定标准。坚决控制新设对企业投资、产品、生产经营和资质资格的行政许可,放宽社会资金准入。二要严格设定程序。三要严格对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
会议决定,要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政府管理的要求,在前不久已取消一批评比达标表彰评估项目的基础上,再取消76个项目,并从严从紧加快清理其他评比达标表彰评估项目,尤其是带有收费性质的项目。
会议听取了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对中央企业监督检查情况的汇报。指出,加强国有企业监管是政府的重要职能。要进一步推行由事后监督到当期监督、由境内监督延伸到境外监督的有效做法,在完善政府事中事后监管方面走在前列,为转变政府职能积累经验。中央企业要用改革的办法和调结构的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快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提升管理水平,花大力气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阳光央企”,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在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中发挥骨干作用。(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