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中央财政将对铁路总公司实行过渡性补贴
8月19日下午,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加快推进铁路建设的意见。其中,意见明确明后两年中央财政将对铁路总公司实行过渡性补贴。意见中指出,应加快“十二五”铁路建设,争取超额完成2013年投资计划,切实做好明后两年建设安排,优先建设中西部和贫困地区铁路及相关设施等。意见还从推进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不断完善铁路运价机制、建立铁路公益性政策性运输补贴的制度安排、加大力度盘活铁路用地资源、强化企业经营管理提高资产收益水平、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形成铁路建设合力等六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意见中指出,面对铁路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综合考虑铁路建设项目储备、前期工作和施工力量等条件,应加快“十二五”铁路建设,争取超额完成2013年投资计划,切实做好明后两年建设安排。优先建设中西部和贫困地区铁路及相关设施,大力推动扶贫攻坚,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顺应群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增加收入的迫切期盼。
意见中指出,建立铁路公益性、政策性运输补贴的制度安排,为社会资本进入铁路创造条件。对于铁路承担的学生、伤残军人、涉农物资和紧急救援等公益性运输任务,以及青藏线、南疆线等有关公益性铁路的经营亏损,要建立健全核算制度,形成合理的补贴机制。在理顺铁路运价、建立公益性运输核算制度之前,为解决中国铁路总公司建设项目资本金不足、利息负担重等问题,考虑到铁路运输公益性因素,中央财政将在2013年和明后两年对中国铁路总公司实行过渡性补贴。(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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