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乔丹体育“自创”后的LOGO姿势
据报道,此前乔丹对于中国乔丹体育的起诉并未开庭,因中文乔丹非Michael Jordan真实姓名。
耐克自2002年起先后十次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及商标评审委员会对乔丹体育的“qiaodan”、“乔丹”等商标提出异议和争议,主张Michael Jordan的姓名权受到了侵害,但这些主张从未获得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