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中集租赁香港有限公司与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集装箱船建造合同,建造七艘8,800 TEU集装箱船,每艘船舶的合约价为8,5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5.25亿元),船舶建造合同总金额折合人民币约36.75亿元。7月3日,中集租赁香港与MSC下属公司签署了期限为204个月的集装箱船融资租赁合同。中集租赁香港会先向大连船舶购买上述七艘船舶,然后向MSC下属公司(作为承租人)出租该七艘船舶。自船舶交付予承租人之日开始,承租人须于每个月份开始前就租用船舶向中集租赁香港支付每艘船舶日租金2.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15.4万元);在租船协议届满时,承租人将有责任按购买价每艘船舶2,15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1.33亿元)购买所有船舶,租赁付款为经参考中集租赁香港就建造船舶支付的代价、中集租赁香港自船舶经纪汇集的市场情报及市况,以及由双方公平磋商后协议。
珠海港(000507)
公司定于7月19日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四环生物(000518)
公司定于7月19日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万 家 乐(000533)
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
*ST广夏(000557)
近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本公司送达(2012)银民商初字第197号《民事判决书》,就天津市宜兴埠第五农工商联合公司与本公司的破产债权纠纷做出判决。
金马集团(000602)
关于神华国能集团公司要约收购本公司股份的第二次提示。
泰达股份(000652)
关于2012年年度报告的补充。
丰乐种业(000713)
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
新能泰山(000720)
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华能莱芜热电有限公司获得2012-2013年供暖期供暖亏损补贴646.44万元,莱芜热电公司于7月3日收到上述文件。目前,该项补贴已于6月底前拨付至莱芜热电公司。
国元证券(000728)
7月3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权限开通的通知》,批准公司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鑫茂科技(000836)
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长飞鑫茂光通信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分行融资1亿元,期限12个月。本次融资建行天津分行将通过其发行的资产收益权投资理财计划进行实施,长鑫光通信公司以账面价值为1.33亿元应收账款及存货提供抵押担保,融资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光纤产品生产所需原材辅料。
安凯客车(000868)
截至6月30日,公司回购股份数量为8,454,3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01%,购买最高价为5.008元/股,最低价为4.00元/股,支付总金额为4,000.38万元(含印花税、佣金)。
凯迪电力(000939)
对相关媒体报道作出澄清。
中银绒业(000982)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已收到补助资金800万元。
诚志股份(000990)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
皇台酒业(000995)
控股股东上海厚丰投资有限公司与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订了《上市公司股票质押合同》,上海厚丰为其自身融资提供担保,将其持有的3400万股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重庆信托。质押登记日为2013年6月25日。
凯恩股份(002012)
公司于近期收购了遂昌县成屏二级电站有限责任公司44.77%(即198.18万股)的股权,7月3日,遂昌县成屏二级电站有限责任公司完成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并换领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苏宁云商(002024)
2011年12月26日,张近东先生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34,981万股股份质押给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鉴于相关融资已于近期到期归还,7月1日张近东先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该34,981万股股份解除质押的手续。
巨轮股份(002031)
公司于3月6日与杭州中策橡胶有限公司属下控股子公司—杭州中策清泉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设备采购合同》,根据中策清泉的项目建设进度,经双方协商同意,上述合同已提前交付18台设备,交付金额3182.40万元,其余未交付产品金额19801.60万元将按合同约定交付,截至6月30日,该合同已累计收款4929.22万元。
美 欣 达(002034)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金 螳 螂(002081)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金螳螂幕墙有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苏州美瑞德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中标了多个项目,海澜财富中心、曼巴特(张家港)购物广场等;本次中标总金额为186,344.60万元,占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13.37%。
海翔药业(002099)
公司定于7月19日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海翔药业(002099)
公司拟为海阔生物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县支行在1.8亿元最高融资额度内的所有借款合同、承兑合同等融资方式提供担保,期限为两年。
冠福家用(002102)
林福椿先生于7月1日与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质押合同》,将其持有公司的5,000,000股股票质押给东方资管,质押登记日为2013年7月2日。质押期限与林福椿、林文智先生的股权质押期限相同。根据林福椿先生于7月1日与东方资管签订的《股权质押合同》中约定,此次质押的5,000,000股股票,在当公司股价连续10个交易日稳定于被追加担保方警戒线以上的情况下,林福椿先生可要求质押解除。林福椿先生于7月1日与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股权质押合同》,将其持有公司的8,570,000股股票质押给国盛证券,质押登记日为2013年7月2日。质押期为自登记之日起、至办理解除质押手续为止。根据林福椿先生于7月1日与国盛证券签订的《股权质押合同》中约定,此次质押的8,570,000股股票,在当公司股价连续5个交易日稳定于警戒线以上的情况下,林福椿先生可要求质押解除。7月2日,林福椿先生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协议》,根据合同内容,林福椿先生将其持有公司的20,000,000股股票质押给国泰君安进行融资。初始交易日为2013年7月2日,回购交易日为2014年7月1日,质押期间该股权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东港股份(002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