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29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特种设备安全法突出了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明确规定:在生产环节,生产企业对特种设备的质量负责;在经营环节,销售和出租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出租人负有对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的义务;在事故多发的使用环节,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负责,并负有对特种设备的报废义务,发生事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由于近年我国电梯事故大多是由于电梯维护保养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今天提交大会表决的草案三审稿又进一步明确了使用单位对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的责任,这次三审稿针对特种设备安全方面存在突出问题,重点强化了特种设备生产安装、经营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等全过程的监管,确立了特种设备身份管理制度,质量责任追溯制度,产品召回和报废制度等,法律非常具有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
针对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管理问题,法律作了专门规定,如果业主委托物业服务单位管理小区的电梯,物业服务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管理义务。一旦发生事故,物业服务单位如果没有尽到安全管理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特种设备安全法提出,儿童乘电梯要有成年人陪同看护;饭店、家庭等场所使用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应来源于经登记的正规渠道。
A股市场上,电梯概念股将再次迎来市场关注,或将受益。重点关注:博林特、康力电梯、上海机电、新时达、广日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