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原来的八名董事暂变为七名董事行使职权,公司将依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确保董事会正常履行职能。
(000707,041253054,1282208,1282533)双环科技:召开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3年6月28日下午14点30分。
网络投票时间: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3年6月27日下午15:00-2013年6月28日下午15:00;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13年6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审议事项:《双环科技2012年年报及年报摘要》、《双环科技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
(002417)三元达:股东减持公司股份
三元达于2013年6月21日收到公司股东、共同控制人黄国英先生、林大春先生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黄国英先生于2013年6月20日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出售公司股份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4%。本次减持后,黄国英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706.5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43%,仍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共同控制人之一。林大春先生于2013年6月19日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出售公司股份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本次减持后,林大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86.3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3%,仍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共同控制人之一。本次黄国英先生、林大春先生二人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1%。累计减持公司股票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1%。
(002494)华斯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华斯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3年6月21日召开,审议批准《关于投资筹备建设“裘皮制品交易中心(暨毛皮产业园一期)项目”的议案》、《关于授权总经理办理公司向银行贷款事宜的议案》。
(000505,200505)*ST珠江: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提示
会议时间:2013年6月25日上午10:00分
审议事项:《2012年度报告和摘要》、《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利润分配预案》等。
(300232)洲明科技: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394,87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0.3908%;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为394,875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0.3908%;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3年6月26日。
(000998,112064)隆平高科: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隆平高科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10股派1.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6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6月28日。
(112085,112099,300104)乐视网: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乐视网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3年6月21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向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的事宜》的议案,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9000万元,由乐视网(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000881,041258052)大连国际:重大合同
合同名称:《苏里南国家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合同》。
合同内容:首都帕拉马里博至机场高速公路约13公里、国家道路及通往居民区支线道路225公里的建设。
合同价格:235,000,000美元。
开工日期:苏里南财政部与中国相关银行就《苏里南国家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合同》项目贷款合同签订及本合同生效后90天内(包含施工准备期)。
完工时间:开工日期后36个月。
合同签署时间:2013年6月20日。
(000718)苏宁环球:举办上市公司投资者接待日活动
苏宁环球定于2013年6月26日下午15:00-17:00举办2012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将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陆网址 (http://irm.p5w.net/ma/2013/jl/01/index.htm)参与互动交流并可以同步观看现场视频直播。
(002630,112127)华西能源: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华西能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已于2011年11月完成。公司聘请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限至2013年12月31日止。
公司于2013年6月13日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相关议案。2013年6月20日,公司与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协议》,聘请信达证券担任华西能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协议约定信达证券持续督导的期间为公司本次新股发行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的一个完整会计年度,信达证券指派保荐代表人粟建国先生、易桂涛先生负责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