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有一次不知在哪里看到一篇文章的标题是:“惊闻李银河反对包二奶”。好象十分意外似的。
这使我想起有一次我在参加“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学习班”的学习过程中应与会者的要求做了一个“中国当代性法律批判”的报告之后(其中的主题是公民的性权利),有一位老实巴交的同学怯生生地对我说:如果按照你的逻辑,那些贪官污吏不就可以随心所欲了吗?
我听了之后非常意外,不明白他是什么逻辑。从我所讲的公民的性权利中他是怎么推出坏人可以随心所欲的结论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