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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首例特大制售地沟油案二审 关注4概念股

www.yingfu001.com 2013-06-01 10:25 赢富财经我要评论

  中国首例特大制售地沟油案二审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全国首例特大、全环节生产、销售“地沟油”系列犯罪案件今日二审开庭。此前,柳立国、鲁军等7名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十四年至七年不等刑罚,7名被告人均不服提出上诉。

  4月16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对主犯柳立国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无期徒刑,鲁军等其他6名被告人判处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至七年不等的刑罚;对卜庆锋和袁一、陈保刚3名主犯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和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十五年,其他10名被告人判处执行十一年至七年不等的刑罚。

  据法制晚报报道,今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在这个司法解释当中,对地沟油做出了明确的界定,利用地沟油来加工食用油可以适用刑法当中关于生产销售食品当中掺杂有毒有害物质来进行定罪。

  今天的庭审现场,尤其是控辩双方举证质证方面,新的司法解释是否会为检方提供强而有力的法律保障、辩护律师对新的司法解释如何应对成为焦点。

  主犯柳立国称,一审判决中关于犯罪数额完全不正确,出入很大。另外,适用法律是事后法,对于所有被告人取证方面存在非法取证问题。

  “公诉机关起诉中,是两个罪名,但我公司只有一种行为,就是销售的是国家标准允许生产的饲料级混合油。我公司虽然没有化验,但这些都能符合国家标准。”柳立国在今天的庭审中说。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表示,无论他们上诉的有没有道理,都有一个上诉不加刑的原则,也就是说他们的上诉不会换来比一审更重的刑罚。

  地沟油概念股:太赫兹检测类,大恒科技、聚光科技、凤凰光学,再利用类:天邦股份等。(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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