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富才(1998年至2004年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总经理,后引咎辞职)
1965年8月至1970年7月在北京石油学院开发系采油专业学习。
1996年6月任胜利石油管理局局长、党委副书记。
1996年11月任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总经理助理,胜利石油管理局局长、党委副书记。
1996年12月任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副总经理。
1997年7月任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副总经理,大庆石油管理局局长、党委副书记。
1998年4月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总经理、党组副书记。
1998年12月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
1999年10月兼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董事长。
2004年4月因2003年12月23日重庆发生“12?23”川东井喷事故引咎辞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总经理.
2005年4月任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副部长级).
2008年任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第二企业巡视组副组长。中共第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中共中央已批准马富才引咎辞去中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党组书记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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