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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多点执业全国推开 降低准入门槛

  7月25日,卫生部医政司公布了《关于扩大医师多点执业试点范围的通知》(以下称“通知”)。通知称,在前两年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工作基础上,扩大医师多点执业试点范围。

  按照通知要求,扩大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地区包括: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和省级联系试点地区;每个省(区、市)除上述城市外的两个地级市。

  这意味着,医师多点执业将在全国推开。

  此前,北京、广东、海南等地已经开展医师多点执业试点,但实际效果并不理想。大多数地区多点执业遇冷,出现了“叫好不叫座”的尴尬局面。现行人事制度和医院、医生的顾虑成为导致这种状况的重要因素。

  降低准入门槛

  医师多点执业一直是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部分。

  2009年9月月,卫生部下发了《关于医师多点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随后,广东、海南、云南、四川、北京、江苏等地相继展开医师多点执业试点。

  北大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刘国恩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多点执业对全科医生制度的建立非常重要,不仅能在短期内充实全科医生队伍,而且能够帮助带动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培训。

  此前,医师多点执业的试点由各地方主动提出,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向卫生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实施。

  卫生部最新关于扩大执业范围的通知,不仅将试点涵盖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和省级联系试点地区,而且扩大到每个省(区、市)除上述城市外的两个地级市。

  按照通知要求,一般情况下具有中级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第一执业地点同意其多点执业以及身体健康的医师,均可申请多点执业。

  之前几个启动多点执业的试点地区,大都要求申请多点执业的医师要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卫生部在全国推广的要求中,将这一资格门槛有所降低,这也使更多医师符合申请多点执业的资格。

  同时,通知规定更为严格的管理与考核方式。多点执业医师应当接受每一个执业地点的卫生行政部门及所执业的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和考核。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负责综合其他执业地点的考核意见,归入该医师定期考核档案。

  按照通知要求,各省(区、市)需要在8月15日确定新增试点城市,并上报卫生部医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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