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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每10股派8元 五粮液分红被指“小气”

www.yingfu001.com 2013-04-06 09:00 每日经济新闻我要评论

  “五粮液那么多现金,为什么不加大分红率?”3日,在深交所的网上互动投资交流平台上,一位投资者质疑五粮液的分红政策。4月2日五粮液披露年报:实现净利润99.35亿元,同比增长61.3%,拟每10股派发现金8元(含税)。

  白酒股中的铁公鸡

  五粮液年报披露,在2012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9.35亿元,同比增61.35%;实现营业总收入为272.01亿元,同比增长33.66%;实现基本每股收益为2.62元,同比增61.34%,拟每10股派发现金8元(含税)。

  本报记者计算发现,如果按照4月3日五粮液每股收盘价21.95元计算,拟每10股派发现金8元(含税),股息率为3.64%,现金分配方案与占净利润比例30.57%,略高于监管层要求的30%分红比例。

  相比贵州茅台,五粮液分红方案显得“不慷慨”。2012年贵州茅台实现净利润133亿元,同比增长51.86%,拟向每10股派发现金64.19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66.64亿元,分红金额占净利润50.08%。记者进一步计算发现,如果按照贵州茅台4月3日每股收盘价163.85元计算,股息率为3.91%,分红回报接近4%。

  “五粮液分红比例是白酒股中最少的”。武汉私募投资者陈先生算了一笔账:“如果按照占净利润的比例,2012年泸州老窖分红比例是67%,茅台是47%,洋河是78%(算送股),五粮液是30%”。

  在深交所的网上互动投资交流平台上,一位网名“yw7280”的投资者向五粮液高管提出质疑:“公司年报显示账上有270亿现金,而且资产负债率进一步保持良好,近几年一直高速增长,那为什么这几年分红一直停留在净利润的25%-30%,大量闲置资金不用就是浪费,为什么管理层不把分红提到占净利50%呢?”。

  回报不及茅台1/6

  贵州茅台和五粮液处在同一行业,具有竞争环境的相似性、产品和服务的同质性,行业地位也在伯仲之间;但两者无论是股价、总市值,还是股东回报率,差别可谓有“天壤之别”。

  记者统计发现:按照4月3日收盘价,贵州茅台每股价格163.85元,是五粮液每股21.95元的7.46倍;目前贵州茅台总市值1701.06亿元,是五粮液总市值833.21亿元的2.04倍。

  进一步查阅年报数据显示,贵州茅台上市12年每年都有现金分红,其中最高分红占比为2012年的50.08%,最低为2002年的14.6%,现金分红总计达181.97亿元;同期,五粮液则有两年未现金分红,最高分红占比也仅有38.57%,派现金额总计为70.62亿元。12年来,五粮液整体现金分红还不及贵州茅台四成。

  如果从股价涨幅比较,贵州茅台股价上市之后到现在累计上涨了23.18倍,而同期五粮液累计上涨4.13倍,不仅大幅低于贵州茅台,也低于泸州老窖(上涨9.35倍)和山西汾酒(7.55倍),同期五粮液累计每股分红也远低于泸州老窖和山西汾酒。假如算了股价涨幅和分红两项,五粮液总回报率不及贵州茅台的六分之一。

  “看看年报的分红,我算是明白为什么五粮液股价低的原因了?”武汉私募投资者陈先生表示,如果五粮液不能重视来自股东的声音,可能面临的不仅只是股价下跌,五粮液还可能会从一线白酒股,沦为二线白酒股。

  关联交易涉嫌利益输送

  同为一线白酒品牌,两者不分上下,但缘何在股东回报上出现如此巨大反差?业内人士认为,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跟五粮液的关联交易有关。

  “在中国,大股东通过各种方式转移上市公司资金的现象普遍存在”。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武汉券商人士表示,虽然五粮液的大股东是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但其实际控制人却是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

  这位人士称,对五粮液集团来说,设立五粮液股份公司,并将最具市场价值的品牌“五粮液”注入上市公司,一定会要求有所回报。五粮液集团公司,正是通过各种方式,从上市公司获得了大量利益输送。

  “一是商标和标识使用费,五粮液自上市起,每年要向集团公司缴纳不菲的商标和标识使用费。二是服务费及设备使用费。五粮液集团每年向五粮液收取的费用主要包括综合服务费、货物运输、资产租赁费等。三是资产和产品往来等各项关联交易,涉嫌向集团大股东输送利益”。

  另外,五粮液此前大而全的多元扩张式发展,内耗较大,对资金需求也很大。除了关联交易之外,五粮液还不断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和增加员工;在没有更好的投资项目的情况下,留存大量资金投资到不相关行业中,比如汽车产业,保健酒等。

  为什么将大量现金留在账上?4月3日五粮液在深交所的网上互动投资交流平台这样回应:“为了公司的发展,公司需要预留资金,对外投资、基础建设、产品宣传营销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

  “多元化往往意味恶化”。美国投资大师彼得·林奇曾经一针见血指出:“许多行业的龙头公司在取得成功后,就四处扩张,进入一些自己不熟悉的行业,新的主业给公司背上了包袱,导致公司和股东利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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