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 以社区和机构为依托
昨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民政部就“保障基本民生,发展社会服务”答记者问。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表示,民政部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且正在提请国务院审议发布。
随着老龄人口比例提高,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刻不容缓。窦玉沛表示,民政部会同国家发改委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该意见正提请国务院审议发布。此外,民政部还围绕养老服务的设施、质量等发布了一系列标准,并且未来还将加大以居家为基础、社区和养老机构为依托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此外,民政部还将加快制定和落实老年福利制度,其中包括困难老人、低收入老人的高龄津贴等。
在回答记者“是否欢迎台湾从业者参与内地养老事业”问题时,窦玉沛表示,台湾先于内地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在应对人口老龄化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欢迎台湾以各种形式来内地投资兴办养老机构,合作建立养老机构,经营管理养老机构。
社会组织 四类将直接登记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表示,包括行业协会商会等在内的四大类社会组织将实行民政部门直接登记,不再由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明确了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的安排。对此,李立国表示,改革加快了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其中行业协会商会要与行政机关脱钩,自主开展活动,并且引入竞争机制,探索发展一业多会,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这四大类社会组织,实行民政部门直接登记,不再由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李立国还指出,管理制度改革以后,政府会把一些事务性的管理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转移给社会组织。同时,民政部门将修订涉及社会组织的行政法规,把社会组织的资金、活动、行为都纳入到监管之中。加强信息平台建设,把民政部门实行的登记、年度检查、执法、评估的情况等,及时反映在信息平台上。
慈善 官方版中国慈善联合会即将成立
窦玉沛表示,民政部正在推动慈善立法,将成立中国慈善联合会,协调行业自律和维权。
窦玉沛在记者会上指出,国务院在批转发改委等部门《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中,把慈善作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一项内容,提高了慈善的地位和作用,这说明慈善对于调节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更加重要的作用。“《意见》提出来的措施非常具体,对于企业捐赠在年度利润总额中超出12%的部分,可以结转到以后的年份扣除。”
窦玉沛介绍说,为推动慈善发展,民政部正在加快推动慈善立法。这项工作民政部在2005年就已开始推动,全国人大在2008年列入了立法计划。“我们已经报请国务院,争取出一个规范性文件,用行政规制的手段来解决当前慈善事业存在的问题。”
对于目前颇受争议的各种慈善组织,窦玉沛表示,“为了使慈善组织发展,我们马上要成立中国慈善联合会,作为慈善组织中的一个联合性的、枢纽性的,能够起到协调、互动、行业自律、行业维权的组织,进一步推动慈善组织的发展”。
据了解,目前在民政部备案的全国性非营利公益社会团体有中华慈善总会,中国红十字会是我国统一的红十字会组织,定位于从事人道救助的社会救助团体。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告诉北京商报记者,目前各省都有自己官方的慈善总会,同时全国又存在很多“草根”慈善组织,这些组织由于制度不透明,公信度不高,亟待系统化管理。“由官方成立中国慈善联合会,以行业协会的形式对公益慈善组织进行协调,可以加快推动各民间慈善机构正规化、合法化。”夏学銮说。
有业内人士指出,在红十字会“郭美美”事件与青基会“中非希望工程”事件发生以后,公众对各类慈善组织的信任度逐步走低,因此如何重建公众对慈善机构的信任至关重要。建议除官方协调慈善组织外,各公益慈善机构还应定期公布审计结果,以及公益善款去向等。